假释一般剩余刑期是几年?
我因某些原因比较关注假释相关问题,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一般罪犯要申请假释的话,剩余刑期大概是几年,是不同犯罪类型剩余刑期要求不一样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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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关于假释剩余刑期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也就是说,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设判了10年,那么至少要执行5年才有可能申请假释,剩余刑期最多为5年。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能适用假释,一旦适用假释,就意味着剩余的无期徒刑会变成一个有期限的刑罚状态。 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此外,即使满足上述执行刑期的条件,在决定假释时,还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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