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刑期是如何计算的?
我有个亲戚之前因为犯罪被判刑了,最近听说有可能会被假释。我就想了解下,这个假释的刑期到底是怎么算的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不同刑罚的假释刑期计算方法一样吗?真的不太清楚,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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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刑期的计算方式,要根据罪犯被判处的刑罚种类来区分。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按照《刑法》第83条规定,其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比如说,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经在监狱里服刑了6年,那么他如果获得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就是10 - 6 = 4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同样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假释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若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相关概念: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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