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有房产继承权吗
家里老人有套房产,我老公还在世。我就想弄明白,从法律角度讲,我作为儿媳妇有没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呢?是不管啥情况都没份,还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能有继承权 ,想具体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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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继承权这个概念。简单来说,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打个比方,一个人去世后,他留下的财产由符合条件的人来接收,这些人获取财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指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里可以看出,正常情况下,儿媳妇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不过,法律还有特殊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子去世了,儿媳妇没有改嫁,并且对公公婆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比如在经济上给予持续的支持,生活上长期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生病护理等,精神上给予关心陪伴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儿媳妇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房产 。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婆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儿媳妇,那么按照遗嘱,儿媳妇也可以获得房产继承权。总之,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没有房产继承权,但存在尽主要赡养义务或有遗嘱指定等特殊情形时,儿媳妇就可以拥有房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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