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税税率表是怎样的?
我和朋友开了一家合伙企业,现在涉及到缴纳个税的问题,不太清楚合伙企业个税税率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应的税率表,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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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个税征收涉及到经营所得等方面。首先,我们要明白经营所得这个概念。经营所得是指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它是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来说,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举例来讲,如果合伙企业某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为40000元,那么其中30000元按5%税率纳税,即30000×5% = 1500元;剩下的10000元(40000 - 30000)按10%税率纳税,即10000×10% = 1000元,总共纳税1500 + 1000 = 2500元。 这里要注意,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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