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执行以后就算失信人吗?

我有个官司败诉了,现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一旦到了强制执行这一步,我就会被列为失信人啊?我挺担心这会对我生活和工作有影响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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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被列为失信人。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强制执行和失信人的概念。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而失信人,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也就是说,只有当被执行人存在上述规定中的情形时,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尽力履行义务,只是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一般是不会被列为失信人的。所以,强制执行后是否会成为失信人,关键在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等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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