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规定了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时间范围。简单来说,如果在这个时间范围之外去起诉,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旦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并且知道具体的侵权人是谁,那么就需要在三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需要做进一步的解释。“知道”很好理解,就是权利人明确知晓侵权行为的发生。而“应当知道”是指根据一般的情况和常理,权利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发现侵权行为。例如,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广泛销售,以权利人的注意义务和能力,是可以发现的,这种情况下就被认为是“应当知道”。 另外,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的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权利人向侵权人提出了权利要求,或者侵权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例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权利人需要密切关注时效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