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客体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简单说,产品发明就是创造出了新的产品,像新的机器设备;方法发明则是创造出了新的生产方法、制造工艺等。 实用新型,仅适用于产品,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要求比发明低一些。比如对现有产品的结构进行优化改进,让它使用起来更方便。 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目的在于追求美感。比如产品独特的外形、包装图案等。 不过,也有一些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一是科学发现。这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它不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所以不能授予专利。 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像是数学算法、游戏规则等本身不能被授予专利,但依据这些规则和方法设计制造的仪器、用具等,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这主要是从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等方面考虑,不过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者器械等,只要具备专利条件,就可以被授予专利。 四是动植物品种。但动植物品种的培育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另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也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造假币的设备等。 相关概念: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