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对象没结婚,一起生活了几年,现在打算分开。在同居期间我们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像一起买的家具、存的钱等。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同居财产该怎么分割,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展开


同居财产分割指的是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进行划分的过程。在我国,关于同居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双方均有出资,按照出资比例来划分财产;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通常会视为等额享有。 举例来说,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男方出资60%,女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该房产时,就会按照这个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要是双方一起购买了一辆车,但无法确定具体的出资情况,那就很可能平均分割。 其次,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是归该方所有的。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已经拥有的房产、车辆等,不会因为同居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财产的所有权以登记或者实际取得等合法方式来确定归属。 此外,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般会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规定某笔存款归谁所有,那么在分割时就依照协议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