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证,一起生活了几年,期间有共同的收入和购置的物品。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但是对于这些财产不知道该怎么分。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同居期间的财产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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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是不同的,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而同居关系相对来说在法律调整上有其自身特点。 同居期间的财产是指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这里的“共同所得”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财产的前提条件。比如两人一起开店经营所获得的收入,或者一起出资购买的房产等,都属于共同所得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说明,虽然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法院是会处理的。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一般是按照共有财产来进行分割。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比如两人按出资比例购买的车辆,分割时就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财产,通常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的实际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例如,在生活中一方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另一方主要负责外出工作挣钱,在分割财产时,也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此外,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财产约定的,比如约定了哪些财产归谁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有效的。 总之,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时,首先看双方有无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共有财产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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