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我和对象没领证一起生活了几年,期间一起买了不少东西,也有一些共同存款。现在打算分开,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标准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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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同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另一种是普通的非婚同居。 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对于构成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普通的非婚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一般来说,能够证明是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方所有;对于无法证明归属的财产,通常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就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来确定各自的份额。比如,两人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在分割时就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配房产的价值。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取得有较大贡献,比如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赚取了大部分的收入等,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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