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够确定归属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可能要分开。这期间我们一起买了不少东西,还有一些共同的收入。我想知道这些财产在分开的时候能明确归谁吗?是怎么划分的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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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可以确定归属的。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像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比如,你在同居前自己买的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例如双方约定各自工资归自己,那么各自工资就不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在分割方面,如果有协议,那就按协议处理。要是没有协议,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比如,同居期间一起开了个小店,对小店经营付出多的一方,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不同处理方式。像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相关概念: 一般共有财产: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的财产。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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