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共同财产该如何确认?


同居共同财产的确认,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判断标准。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同居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同居生活期间,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从构成要件来看,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在同居期间获得的。像同居以前一方就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新获得的财产,或者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得到的财产,通常都不算共有财产。比如,你在同居前自己买的房子,这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二是必须是依法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共同财产主要包含这些: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收益;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有的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一方在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由该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像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还是当作该方的个人财产;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 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相关规定。未依据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财产认定上有不同规则。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有另外的处理方式。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总之,确认同居共同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是看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以及是否有特殊约定等。 相关概念: 同居共同财产:在同居生活期间,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孳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比如房租、股息、红利等。 继受取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