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现在涉及一些财产问题。想弄清楚我们在同居期间,哪些财产算是共同财产。万一以后有变故,也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财产,所以想详细了解下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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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1994年之后开始同居的 ,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属于共同财产。比如两人一起做生意赚的钱,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 其次,如果是1994年之前开始同居,原本属于个人财产,但要是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那么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共同财产。 从具体财产类型来说,像双方协议约定共有的财物,或者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肯定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虽然这里说的是婚姻关系,但对于同居关系中符合条件的财产认定有一定参考意义。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如果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而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除非有特殊约定或符合共同财产的条件。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就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一般共有财产:指的是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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