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一起生活了,期间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和方法,怎样能合理分配这套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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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同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构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另一种是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不同的同居情况,在房产分割上适用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首先说构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割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育有子女,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家暴、出轨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照顾。 而对于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也就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此时,同居期间的房产分割不能直接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双方都有出资,并且能够提供出资证明,那么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配房产份额。例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房产是自己单独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另一方对房产有过装修、还贷等贡献,也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书面协议,那么会优先按照协议来处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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