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就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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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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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来解除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是协议离婚的基础,协议中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还要对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财产分割问题,包括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配等;债务处理问题,即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内容达成一致。 接着,在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等一系列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夫妻双方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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