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明确规定了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该条文指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例如,在一些商业活动中,企业为了获得某个项目的中标机会,向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行贿,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而“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一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范围则比较宽泛,像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的工作联系、情感联系等关系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曾经担任国家公职,现在已经离开公职岗位的人员。 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行贿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向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并且希望通过这种行贿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了向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的行为,包括给予财物、提供财产性利益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名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司法机关会审查行贿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的对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行贿的数额、情节等情况。同时,法律也会根据不同的情节对犯罪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