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我因为一些法律方面的事儿,搞不太清楚收押和拘留。我就想知道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的地方,在实际情况中是怎么区分的,适用的场景分别是啥,对当事人的影响又有啥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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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押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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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押和拘留都是司法实践中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收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收押在特定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收押的对象主要是经过法院判决有罪的罪犯,或者是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后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收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刑罚的执行。 而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法律性质不同,拘留可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司法拘留的适用。拘留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目的是为了制止犯罪、防止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等。 从适用机关来看,收押主要由看守所、监狱等执行机关负责;而拘留中,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执行。 在期限方面,收押的期限取决于判决结果,可能是几个月、几年甚至终身;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三十七日;司法拘留的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综上所述,收押和拘留虽然都限制人身自由,但在适用对象、目的、适用机关和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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