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借条和欠条是常见的债权债务凭证,但它们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存在诸多差异。下面将从概念、诉讼时效、证明力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来了解借条和欠条的基本概念。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借款凭证。它反映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是出借人把钱借给借款人的书面证明。例如,甲借给乙 1 万元,乙给甲出具的借条就是他们之间借款关系的凭证。而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它可能基于多种事实产生,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比如,甲购买乙的货物,未支付货款,给乙出具的欠条就表明甲欠乙货款的事实。 在诉讼时效方面,两者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欠条,如果是基于买卖等其他事实产生的,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不过,如果在出具欠条时双方对履行期限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从证明力来看,借条和欠条也存在差异。借条的证明力相对较强,因为它直接反映了借款的事实。当发生纠纷时,债权人只需出示借条,就可以初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而欠条的证明力相对较弱,因为它可能基于多种事实产生,债权人除了要出示欠条外,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欠条产生的基础事实。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债权人仅出示欠条,还需要证明货物已经交付等事实。 此外,在书写借条和欠条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比如,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借款或欠款的金额、用途、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时间等内容;借条或欠条最好由债务人本人书写并签字按手印等。这样可以避免在日后产生纠纷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借条和欠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的凭证,但它们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使用借条和欠条,并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