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公司炒鱿鱼按劳动法是如何补偿的?

我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了一段时间,结果突然就被公司辞退了。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多少合理的补偿,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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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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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时,依据劳动法,补偿情况会因不同情形而有所差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基本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下面我们分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你3×5000 = 15000元的经济补偿。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2年,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2×6000×2 = 24000元。此外,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当被公司辞退时,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争取合理的补偿。若与公司在补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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