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的精神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强制猥亵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当受害者遭遇此类侵害时,不仅身体可能受到伤害,精神上也往往承受巨大痛苦。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关注精神赔偿的相关规定是合理且必要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过这里明确指出的是物质损失,对于精神赔偿并未涵盖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是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受害者不能获得精神赔偿。受害者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强制猥亵罪中,由于该行为对受害者的精神和心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受害者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这些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例如犯罪者实施猥亵行为时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存在恶劣情节等;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像猥亵行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私密场所进行,手段是否暴力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就是对受害者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比如是否导致受害者患上精神疾病、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等;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总之,虽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赔偿,但受害者可以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争取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案件中,受害者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因强制猥亵行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以便在民事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