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是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而制定的重要法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及规定。 首先,了解一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概念。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反恐怖融资则是针对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资助恐怖活动等行为进行预防和打击。 该办法对支付机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例如,在客户开户时,要对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这里的支付机构同样适用该原则。 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支付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重现每项交易,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保存期限自交易结束或者客户关系结束之日起至少5年。这是为了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便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在可疑交易报告方面,支付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对可疑交易的情形和报告程序有具体规定,支付机构需要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 此外,支付机构还需要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意识和能力。如果支付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等行为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总之,《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对于维护金融秩序、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支付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