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后建筑工程合同还需要履行吗?
我和对方签了建筑工程合同,对方付款逾期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违约金。我现在不确定,对方付了违约金后,这个合同是不是就不用继续履行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后,建筑工程合同还需不需要接着履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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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后,合同通常还是需要继续履行的。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概念。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为了弥补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而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主要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和对受损方的补偿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表明,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是两种不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它们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也就是说,支付违约金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场景中,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完成特定的建筑工程项目。逾期付款只是其中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一个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只是对这一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但并没有满足合同最终要实现的目的。例如,发包方逾期付款,虽然支付了违约金,但承包方完成建筑工程的义务和发包方接收工程并支付剩余款项的义务并没有因此消除,双方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后合同终止,那么按照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应当遵守该约定。另外,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已经不可能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不需要继续履行,但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总体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后,建筑工程合同还是需要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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