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一百三十三条关于醉驾是如何规定的?

我酒后开车被查了,听说刑法一百三十三条和醉驾有关,我特别慌,想知道这条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醉驾的,会对我怎么处理,是罚款、拘留,还是有更严重的处罚啊,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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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是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其中明确包含了醉驾的情形。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首先,醉酒驾驶机动车,指的是在道路上,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就好比是一个明确的“红线”,一旦超过这个数值,就可能构成犯罪。对于这种醉驾行为,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罚金呢,则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具体的金额会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来确定。此外,如果在醉驾的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因为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那就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可能会按照交通肇事罪等来处理。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醉驾不仅仅是面临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还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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