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姓名权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发现有人未经我同意,用我的姓名去签了一份合同,导致我惹上了一些麻烦。我想知道这种侵犯我姓名权的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姓名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简单来说,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叫什么名字,怎么使用这个名字,也有权让别人尊重自己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明确,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当姓名权受到侵犯时,根据不同情况,侵犯者可能会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同时,根据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比如停止盗用姓名的行为;如果因为侵权行为遭受了财产损失,侵权人要进行赔偿;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因为侵犯姓名权带来的不良影响,恢复自己的名誉,并且赔礼道歉。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比如通过假冒他人姓名进行诈骗等,那么就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诈骗罪为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发现自己的姓名权被侵犯,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使用自己姓名的合同、文件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侵权人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