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参与洗钱的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朋友最近好像陷入了一个麻烦事。他说自己是被骗参与到了洗钱活动中,现在特别担心会面临严重的处罚。他也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有没有可能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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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参与洗钱的人是否会受到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看其是否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是被骗且不知情。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洗钱罪是一种故意犯罪。也就是说,构成洗钱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特定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参与洗钱的人确实是被骗,完全不知情,那么从主观方面就不具备构成洗钱罪的条件。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等行为的,才构成洗钱罪。例如,若犯罪分子利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洗钱,而账户所有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就不构成洗钱罪。 如果被骗参与洗钱的人能够在司法程序中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被骗的,比如有诈骗者的欺骗信息记录、与诈骗者的沟通记录等,能够清晰表明自己在参与所谓的“洗钱”行为时并不知晓真实情况,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也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洗钱罪进行审判和量刑。一般情况下,构成洗钱罪的,会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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