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会如何进行处罚?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情况。我身边有人好像参与到一个生产假药的团伙里了,现在很担心他们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有没有不同情况的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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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简单讲,就是一伙人一起完成了生产假药这个违法犯罪行为。假药,就是那些按照法律规定,被认定为不符合药品标准,不能治病甚至可能危害健康的药。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对于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如下: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生产假药的行为,不管有没有造成实际危害,都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并处罚金”就是除了判刑,还要额外交钱作为惩罚。 要是生产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就会加重,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说,因为吃了这些假药,患者病情加重,身体受到很大伤害,那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 如果出现了更严重的后果,比如因为吃了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处罚就更严厉了,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团伙生产假药属于共同犯罪,各个成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处罚也会有区别。主犯要承担主要责任,处罚相对更重;从犯、胁从犯等,处罚会相对轻一些,但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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