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如何处罚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情况不太清楚。想了解如果有人涉及到生产、销售劣药,在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判罚。是根据什么来确定具体刑罚的,不同程度的情节又有怎样不同的处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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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这里的劣药,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包括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等药品。 关于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一般情形下,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因服用劣药,致使身体出现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等情况。 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后果特别严重”往往指因服用劣药导致人员重伤、残疾甚至死亡等极其严重的后果。 此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不仅生产、销售劣药的主体会被处罚,药品使用单位中明知是劣药还提供给他人用的人员,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这样规定,旨在全面打击涉及劣药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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