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很好奇,如果这种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会怎么判呢?量刑的幅度是根据什么来定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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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这些单位里的人,凭借自己职务的方便,把单位的东西当成自己的拿走了,而且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职务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具体数额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 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就属于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也就是之前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法院在量刑时就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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