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证据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算的?
我在一个案子里,发现有人把一些关键证据破坏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破坏证据的行为,量刑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是看破坏证据的数量,还是证据的重要程度,还是其他方面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展开


破坏证据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涉及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下面为您分别介绍它们的量刑标准计算方式。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帮助”既包括为当事人出谋划策,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也包括伙同当事人共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帮助毁灭、伪造重要证据;多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在量刑时会比普通人员更重。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犯罪手段恶劣,严重妨害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造成冤假错案等严重后果等。 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处。具体到破坏证据的案件,会考虑破坏证据的种类、数量、重要性、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