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关系离婚法庭会怎么判?


在我国,离婚法庭判决需遵循法律规定与原则。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就是说,法院判离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接着说财产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孩子抚养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指出,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后是赡养费问题,法律上准确说法是离婚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离婚经济帮助:是指在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从个人财产中给予的适当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