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扣除限额是多少?

我每月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听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费用可以扣除。但我不知道具体的扣除限额是多少,想了解一下这个限额是如何规定的,这会对我的个税缴纳产生影响,所以很关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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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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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扣除限额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当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照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般来说,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对于扣除限额,是在不超过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一定比例内扣除。目前,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是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上述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范围内的部分,都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例如,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某人月工资为3000元,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5000×60% = 3000元),那么就按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其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3000×8% = 240元)可以在税前扣除;若某人月工资为20000元,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000×300% = 15000元),则按15000元作为缴费基数,每月可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15000×8% =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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