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适用什么归责原则?


人身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指在确定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时所依据的准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谁有错谁担责。在人身侵权中,如果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并且其行为导致了他人人身受到损害,那么加害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张三故意殴打李四,导致李四受伤,张三主观上有伤害李四的故意,这种情况下张三就要对李四的受伤负责,承担赔偿等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一般的人身侵权案件大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不管加害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人。例如,一些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情况,像核电站发生核泄漏导致周边居民人身受到伤害,即使核电站在运营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它也要对居民的损害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且依照法律规定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比如,甲和乙在打篮球时,乙正常的防守动作导致甲摔倒受伤,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甲受伤产生了一定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这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责任原则,让乙给予甲一定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在实际的人身侵权案件中,具体适用哪种归责原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