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己用的奢侈品过海关是否要交税?

我准备从国外旅游回来,买了一些自己用的奢侈品,像名牌包包、手表之类的。不知道过海关的时候这些东西需不需要交税,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了解下到底要不要交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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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交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对于自己使用的奢侈品过海关是否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自用合理数量”这个概念。它指的是旅客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本人自用、馈赠亲友为目的,并且在合理的数量范围之内。简单来说,就是这些物品是你自己用或者送给亲朋好友的,而不是用于商业买卖的。对于自用合理数量内的物品,海关是有一定的免税政策的。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您携带的奢侈品总价不超过5000元,且符合自用合理数量的要求,通常是不需要交税的。 不过,如果您携带的奢侈品价值超过了5000元,那么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关税。比如,您购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名牌包包,超出5000元的3000元部分就需要交税。具体的税率会根据不同的商品种类而有所不同。 另外,对于一些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无论价值多少,都是需要交税的。这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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