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到诉讼时效,原告立案失败导致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过了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再保护你的权利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你提到的马上到诉讼时效,原告立案失败导致过了诉讼期这种情况,虽然一般情况下过了诉讼时效,被告如果以诉讼时效抗辩,原告可能会败诉。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能证明在立案失败之前有符合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那么你仍然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你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的情形。另外,即使过了诉讼时效,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没有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还是会正常审理你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