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询问录音录像有什么规定?
我前阵子和别人有点纠纷,被公安机关叫去询问。询问过程中他们进行了录音录像,我不太清楚这里面有啥规定。这录音录像的时长有没有要求?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这些录像会保存多久呢?我想了解下相关规定来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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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询问录音录像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可靠的证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这里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是指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等,依照刑法的规定,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则是指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毒品犯罪等重大故意犯罪案件。 对于录音录像的要求,应当对每一次讯问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这意味着从开始询问到询问结束,整个过程都要完整记录,不能只录一部分或者对录制内容进行修改。 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也有严格规定。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讯问结束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对于不属于应当在讯问室录音录像的案件,在案发现场、执法办案场所等地点讯问,或者紧急情况下在野外、交通工具上等地点讯问的,应当制作录音录像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保存的期限通常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会保存较长时间,以备后续可能的查阅、复核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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