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立案量刑标准涉及的金额是多少?
我朋友公司被怀疑污染环境,听说涉及到立案量刑有一定金额标准。我不太清楚这个金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达到多少金额就会立案,不同金额对应怎样的量刑呢?我想了解下相关情况,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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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重点不在于金额,而是有一系列的情形。比如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等情况,都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而在量刑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没有直接以金额来确定量刑,但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财产损失等经济金额会作为衡量“后果特别严重”等情节的参考因素。例如,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般会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这里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以及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合理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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