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我买了套公有住房,交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现在我打算把房子卖了,就想问问之前交的这个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能不能退给我?如果能退,该怎么退?要是不能退,钱就这么没了也挺可惜的,所以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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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否可以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简单来说,就是专门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能够得到及时维修、更新和改造而设立的一笔专项资金。这笔资金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缴存,目的是确保小区的公共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和维护。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是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二是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也就是说,如果公有住房因自然灾害、拆迁等原因灭失了,那么业主是可以申请退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结余资金的。 但如果是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比如正常的买卖交易,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维修基金不会退还给原业主,而是随着房屋产权一并转移给新的业主。 所以,一般情况下,除了房屋灭失这种情形外,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不能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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