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后贪污多少钱可以判刑?
我想了解下,在十九大之后,贪污金额达到多少会被判刑呢?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身边有人涉及到类似情况,所以想弄清楚这个金额标准,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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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该解释还规定,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十九大之后并没有出台新的关于贪污罪入罪数额的标准,依然适用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贪污三万元以上会被判刑,但如果有上述特定情形,贪污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也可能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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