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检察院是否会取保候审?
我被逮捕了,心里很慌,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想问问在被逮捕之后,检察院会不会同意取保候审呢?我也不太清楚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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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逮捕后检察院是否会取保候审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保证自己随传随到,从而不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检察院是可以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过,检察院在作出决定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是否可能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社会危险性。 如果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不符合条件,检察院会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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