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和伴侣刚办理了离婚手续,最近听说对方突然去世了。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有点懵,不清楚我们已经离婚了,我还有没有权利继承对方的遗产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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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后对方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继承权这个概念,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指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当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解除了。从离婚生效的那一刻起,双方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关系。 所以,离婚后,原配偶就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也就没有权利再继承对方的遗产。不过,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原配偶,那么原配偶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对方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可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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