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有继承权吗?
我和另一半刚办了离婚手续,最近他突发意外去世了。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离婚之后在法律上到底还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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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是否还有继承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般来说,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继承遗产的两种常见方式。 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遗产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配偶,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而当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这意味着,离婚后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也就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范围之内。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离婚后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 不过,遗嘱继承则不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已经离婚的前任配偶,那么该前任配偶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即便已经离婚,只要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可以获得继承权。 综上所述,在法定继承中,离婚后一般没有继承权;但在遗嘱继承中,如果有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离婚后也可能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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