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内欠的钱离婚后该怎么还?
我和我爱人在婚姻期间有一些欠款,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了,不知道这些在婚姻内欠下的钱离婚后到底该怎么还,是一人一半,还是谁借的谁还呢?我很担心这方面的问题会在离婚时引发纠纷,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婚姻内欠的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的偿还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就先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偿还,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怎么偿还这些债务。要是双方协商不好,就由法院来判决。而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来偿还。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没有得到另一方的追认,而且债权人也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由借钱的一方独自偿还。总之,确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是解决离婚后债务偿还问题的关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