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内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离婚后婚内财产的分配,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还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就可以。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够充分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第二个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判决财产分配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比如要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同时,也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配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此外,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后婚内财产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