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抬款挥霍是否属于诈骗?
我借了别人一笔钱,本来是有正当用途的,但后来没控制住,把钱拿去挥霍了。现在对方说我是恶意抬款挥霍,属于诈骗,要去报警。我很害怕,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真的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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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恶意抬款挥霍是否构成诈骗,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诈骗。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的方法,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对诈骗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恶意抬款挥霍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借款时的主观故意。如果在借款的时候,就压根没打算还钱,并且编造了虚假的借款理由或者隐瞒了真实情况,让出借人误以为会正常收回借款而把钱借出去,之后又将款项挥霍一空,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但要是一开始确实有正当的借款用途,只是后来因为一些意外情况或者自身原因,没办法按时还款,而且也没有故意躲避出借人,积极想办法解决还款问题,即便款项被挥霍了,一般也不会认定为诈骗,而更倾向于属于民事借贷纠纷。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所以,恶意抬款挥霍不一定就构成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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