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买房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伴侣在婚姻期间买了房,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但是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房子是我们一起出资买的,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产会怎么分割,有哪些具体的划分方式和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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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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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后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房产分割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双方都想要房子的产权,那么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子,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那么可以将房子拍卖,所得款项由双方平分。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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