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贷谁来还,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是常见的情况。当面临离婚时,房贷的偿还和共同共有房屋的分割就成为了关键问题。下面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来谈谈离婚后房贷谁来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所产生的房贷,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达成一致协议,确定由一方承担房贷偿还责任,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银行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对方追偿。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归属、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例如,如果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可能需要承担剩余的房贷还款责任。 接下来,说说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在分割房屋时,还需要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的分割可能会更为复杂。一般情况下,房屋归婚前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离婚后房贷的偿还和共同共有房屋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由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