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在不同情况下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准备和老公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 房子。这套房子是我们婚前一起付首付买的,婚后一起还贷款。现在不清楚这种情况房子会怎么分割,也不知道其他不同情况又是怎样的分割方式,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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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同情况对应着不同的分割方式。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房款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并付清了全部房款,那么该房产无疑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打个比方,小王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和小李结婚,若干年后两人离婚,这套房子依然归小王所有,小李不能要求分割。
其次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张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小赵一起还贷。离婚时,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房子可能会判给小张,但小张需要对小赵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