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财产和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

我刚结婚不久,现在有点担心婚后财产和债务的问题。不知道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是不是都属于共同财产,债务是不是也要一起承担。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婚后财产和债务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哪些要共同承担,哪些不用,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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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财产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婚后财产和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定。 首先来说婚后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情形的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后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再看婚后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简单来说,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的钱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那就是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但要是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很多钱去做和家庭生活无关的投资,而且另一方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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