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房产男方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我和老公婚后买了套房子,虽然一直是他在还房贷,但这是婚后财产。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清楚这套婚后他还贷的房子该怎么分配,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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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房产即便由男方还贷,在离婚时的分配也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情况下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首付或者贷款,即便只有男方在偿还贷款,但男方用于还贷的收入也往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如果这套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然后平分所得款项;或者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不过,如果这套房产是男方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用男方个人财产还贷,那么在离婚时,房产一般归男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双方对房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总之,婚后房产男方还贷的情况下,离婚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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