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房子算共同财产怎么算?

我结婚后和伴侣一起买了房子,首付是我们两家一起出的,贷款也是一起还。现在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问题,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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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计算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这段时间。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管是全额付款还是贷款购买,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财产就包括了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 30 万和 20 万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按照 3:2 的比例按份共有该房产。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证明购房款完全来自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子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但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完全区分婚后财产的来源是否完全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例如,一方婚后用婚前存款购买房子,但婚后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部分贷款,那么这部分偿还贷款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 综上所述,婚后房子算共同财产的计算方式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夫妻双方的约定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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